博斯曼:改变世界足球进程的一个小人物
日期:2025-12-15 17:46:33 / 人气:3

无论是梅西还是C罗
或是1995年后的
很多足球巨星
都应该感谢这个小人物
【今日由头】
1995年12月15日
“博斯曼法案”通过
1
1990年的那个夏天,让·马克·博斯曼过得非常郁闷。
这名26岁的比利时RFC列日队中场球员,意识到自己很可能要被俱乐部活活“耗死”了。
事情是这样的:
这一年4月的时候,他和俱乐部的合同就要到期了。俱乐部方面提出和他续约一年。这本来是件好事儿,但俱乐部开出的工资是月薪880美元——这只是比利时足协规定的球员最低工资标准。
而博斯曼本来的月薪是3300美元,这等于差不多降薪了75%。
显然,博斯曼认为这是一种羞辱,随即拒绝了这份合同。
俱乐部马上就将他列入了转会名单。
很快,法国有一家乙级俱乐部敦刻尔克队向博斯曼抛出了橄榄枝:以4万美元的代价租借博斯曼一年,如果一年后要正式转会,那就再支付给RFC列日队16万美元转会费。
博斯曼生于1964年10月30日生于比利时。曾担任过比利时国家青年队队长。1986年他与标准列日俱乐部正式签约,成为了一名职业球员。两年后转会到了同城的RFC列日。转会费为10万美元,合同期两年。
RFC列日队的这笔账不亏:毕竟当初只掏了10万美元的转会费就引进了博斯曼。
但事情到这里忽然出了岔子:RFC列日俱乐部改主意了。
俱乐部提出了新的条件:不允许租借了,如果敦刻尔克队想要得到博斯曼,就只能一次性转会买断,价格是:35万美元。
RFC列日队为何忽然改了主意?
因为当时这家俱乐部的财政状况出现了危机,他们希望通过博斯曼的转会狠赚一笔。退一步说,如果对方不接受报价,那么博斯曼就必须接受大幅度降薪后的工资,乖乖为俱乐部踢球——用人成本也大大下降了。
面对35万美元的狮子大开口,敦刻尔克俱乐部放弃了。
但博斯曼根本不想拿那么低的薪水为俱乐部踢球,然而他却毫无办法。
因为当时放眼全欧洲,几乎没有人敢违抗俱乐部的意愿。
2
博斯曼所处的那个时代,欧洲足球俱乐部相当于“封建领主”。
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:如果麾下的球员合同到期,他依旧是无法获得“自由身”的,因为你是俱乐部的资产——除非你退役。
当时的规则是这样制定的:
如果你要转会,哪怕你和我俱乐部的合同到期了——请注意是合同到期了,你是自由身了——但下家俱乐部还是必须要付给我一笔我认可的转会费,因为我之前买你或培养你花钱了。
如果对方付不出怎么办?对不起,那你就必须乖乖留在我这里踢球。
那如果你就是不想为我踢,或者不满意我付给你的薪水怎么办?
没得商量!我哪怕付你最低保障工资,你也要为我踢,不然你就退役吧,因为你的注册权在我这里,我不签你,全欧洲没有足球俱乐部能要你。
所以如果你想继续想吃踢球这碗饭,除了听我命令,没有其他办法。
这就相当于如果你是一名公司职员,你要从A公司跳槽到B公司,B公司就必须付给A公司一笔双方谈妥的“赎身费”,不然你要么辞职躺平不许做这个行业工作,要么就乖乖呆在A公司,还要接受A公司开出的薪水——说多少就是多少。
不仅如此,当时欧足联还有一条规定:一场比赛,一支球队只能上3名外籍球员。
这条表面看上去保护本国球员利益的条款,其实无形之中也成了俱乐部手里的一条“皮鞭”——因为“市场流动性”被锁死了。
比如你是一名比利时球员,那么愿意接纳你的俱乐部大概率只能是比利时俱乐部。你想去AC米兰或曼联这样的豪门俱乐部?对不起,人家宝贵的三个名额,都是留给像范巴斯滕、古利特这样的超级巨星的。
既然你出国踢球很难,那就只能乖乖留在国内——这样的话,你和俱乐部的议价权就小了很多。
所以早在1963年,法国传奇球星雷蒙·科帕(Raymond Kopa)就说过一句震动欧洲足坛的话:
“球员是奴隶。”(Footballers are slaves.)
雷蒙·科帕说完这句话就付出了代价:被法国足协禁赛半年。
有人能抗争吗?几乎没有,包括天皇巨星。
曼联的传奇巨星乔治·贝斯特,在合同到期后依旧被俱乐部用天价转会费锁住,一度无球可踢,状态迅速下滑;
法国巨星普拉蒂尼在合同到期后想从圣埃蒂安队转会尤文图斯,也是被老东家漫天要价,最后尤文图斯花了120万英镑才如愿;
克鲁伊夫和范巴斯滕都是在合同到期后离开阿贾克斯队,但都受到了转会费阻挠。
他们都已经是合同到期的自由身,但都无法选择自己的职业生涯下一站。
所以,当时RFC列日俱乐部的举动,放眼欧洲足坛,根本没啥好大惊小怪的——大家都是这么做的。
而博斯曼作为当时一个默默无闻的普通球员,甚至连“胳膊”都算不上,怎么可能拧得过“大腿”?
但博斯曼真的是倔。
“从来如此,便对吗?”
他决定“硬刚”俱乐部:打官司!
3
1990年8月,博斯曼向比利时列日第一地方法院提起诉讼。
这纸诉状立刻在全欧洲乃至全世界引发了轰动:因为博斯曼要挑战的不仅仅是RFC列日足球俱乐部,还有它背后的比利时足协,乃至各国足协,以及“至高无上”的欧足联——这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个既得利益集团。
事实上博斯曼本来就是这么做的:他的诉状上就是把列日俱乐部、比利时足协和欧足联都告了。
博斯曼的诉求很简单:废除不合理的转会制度,并且索赔100万美元。
那么博斯曼的理由是什么?
他请的两位律师并不是什么体育法专家,但这反而成了他们的优势——他们找出了一个体育圈以外的法律:签订于1957年的《罗马条约》。
这是一份由法国、联邦德国、意大利、荷兰、比利时和卢森堡六个国家签订,在1958年1月1日生效的跳跃,其中第48条名明确规定:
“欧盟成员国的劳动者有权在任何成员国境内定居、求职并获得同等劳动与就业待遇,不受国籍歧视。”
没错,博斯曼认为:
我是一名球员,但我首先是一名劳动者,那么我就应该享有劳动者的所有基本权益——自由择业,薪水和国籍不受歧视。
显然,这一条精准地击中了欧足联的软肋:
你限制劳动者择业自由,你对劳动者国籍有歧视。
但比利时足协和欧足联找的律师也不是吃素的,他们拿出了反驳理由:
足球属于“特殊行业”,“转会费制度”和“外援限制”是为了维护联赛的稳定性和竞争力,保护中小俱乐部的青训体系,这属于“行业自治”,不应受欧盟法律的干预。
从这条反驳意见就可以看出,博斯曼这次其实挑战的是一个已经延续数十年的“行业潜规则”——之前欧洲各国法院都已经默认了这条潜规则。
但“潜规则”毕竟还是大不过法律。
1990年11月,列日第一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博斯曼胜诉,允许他离开RFC列日俱乐部,去其他俱乐部效力。
但随即RFC列日足球俱乐部、比利时足协和欧足联联合提起上诉,表示不服判决——这起案件开始陷入了拉锯战。
1992年6月,列日第一地方法院再次裁定欧洲足联的转会制度不合法,并将案件委托给欧洲法院进行最终裁决——这意味着,这场原本的个人劳资纠纷,正式上升为欧盟法律与整个欧洲足球行业规则的对抗。
而在这这段时间里,博斯曼的日子过得很艰难。
在第一次上诉成功后,他得以去了法国乙级球队圣康坦队踢球。但一年合同到期后,再也没有一家欧洲俱乐部敢收留这个“敢和欧洲足联作对”的球员,他彻底失业了。
在等待判决的日子里,博斯曼甚至去了靠近非洲的法属留尼汪去踢当地联赛——他没有收入,必须要赚钱。
1993年,他回到比利时,只有一支丙级球队肯收留他,再过一年,他只能转会到一支丁级球队。
在漫长的诉讼期间,博斯曼的竞技状态已经一落千丈,而他的经济情况也是捉襟见肘。关键是他几乎是孤军奋战——没有一家俱乐部球员愿意(敢)站出来为他撑腰。
但他还是坚持到了1995年3月:比利时最高法院驳回了欧足联、比利时足协和RFC列日的上诉。
此时的欧足联知道,司法途径肯定是走不通了,就派人向博斯曼传话:
如果你接受和解,欧足联愿意支付你大约120万美元的补偿。
这对当时穷困潦倒的博斯曼而言,绝不是一笔小钱。
但博斯曼当时已经是全球关注的人物,他知道自己代表的已经不是自己了,而是在为一个群体战斗。
他选择了拒绝。
4
1995年12月15日,卢森堡寒风凛冽。
欧洲法院的大法官卡尔·奥托·伦茨(Carl Otto Lenz)宣读了编号为C-415/93的案件判决书——这一刻,后来被定义为世界足球历史的“博斯曼时刻”:
法院的裁决简单、有力、且不容置疑,核心包含两点:
第一,废除转会费限制:欧盟成员国球员在合同期满后,有权自由转会到其他欧盟国家的俱乐部,原俱乐部不得收取任何转会费。
第二,废除外援名额限制:欧盟成员国联赛的俱乐部在雇佣其他欧盟国家球员时,不得设定名额限制。
判决书落下的那一刻,如同投下了一枚核弹。
整个欧洲足坛的秩序,在这一秒钟内崩塌了。
欧足联一开始还试图抵制判决,但拖到1996年1月9日,欧盟委员会向欧足联下达最后通牒:必须在六个星期内接受判决!
无奈之下,欧足联不得不在1996年2月19日正式宣布接受判决。
这条判决从此有了一个专属名字:“博斯曼法案”。
“博斯曼法案”立刻给欧洲足坛带来天翻地覆的变化:
以前几乎没有议价权的球员,成了转会市场的主体——他们可以在合同到期后自由选择下家了。
普通球员的工作选择权得到了保障,而对那些顶流球员而言,他还多了向俱乐部谈薪水的筹码:
老东家你想留下我吗?给我加薪吧,不然我走了你一分钱也拿不到;新东家你想要我吗?给我加薪吧,毕竟你得到我没有付一分钱转会费。
就在“博斯曼法案”生效后不久,荷甲劲旅阿贾克斯队就失去了一名年轻的天才球员:埃德加·戴维斯。23岁的他在俱乐部合同到期后,转会去了意甲豪门AC米兰——根据“博斯曼法案”,阿贾克斯不能阻拦,且拿不到一分钱转会费。
值得一提的是,戴维斯的个人年薪从原来的100万欧元涨到了200万欧元,涨幅达到了100%——AC米兰为了挖到戴维斯,把原先应该付给俱乐部的部分钱,付给了球员个体。
法国前锋姆巴佩与巴黎圣日耳曼队的合同在2024年到期,随后他自由加盟皇家马德里。市场估计,因为“博斯曼法案”,皇马省下了差不多2亿欧元的转会费。
同时,姆巴佩签约后的税后基础年薪约1500万欧元,另有超过1亿欧元签字费(分期5年支付)与高比例肖像权,税前基础年薪大约是3120万欧元。
值得一提的是,如果不是“博斯曼法案”规定的自由转会,姆巴佩大概率拿不到这么高的签字费,基础年薪也会被转会费挤压而降低。
而从另一方面,欧洲的豪门俱乐部其实也从“博斯曼法案”中受益了。
像西甲皇家马德里这样的豪门俱乐部,他们不需要再为其他俱乐部合同到期的顶级球员支付高额转会费,只需要付出让球员本人满意的薪水就行了——耶罗、埃托奥、本泽马、克罗斯,包括巨星姆巴佩,都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加盟的。
外加上取消了外援名额限制,那些豪门俱乐部轻易就能组成所谓的“银河舰队”,只要有钱,就可以买进所有想买的超一流球员。
所以这个法案也立刻让英超、西甲、意甲等顶级联赛迎来了“国际纵队”时代,尤其是英超,通过大量外援迅速提高了联赛水平,成为了全球最具影响力的足球联赛之一。
但有受益者,也就有受害者。
欧洲不少中小俱乐部发现自己一夜之间走进了死胡同:
他们培养的优秀球员在合同到期后,往往会被豪门俱乐部免费挖走,失去了重要的转会费收入——在旧制度下,转会费是中小俱乐部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。
还是以阿贾克斯队为例。“博斯曼法案”生效后,他们失去的不止是年轻的戴维斯,还有克鲁伊维特、雷齐格……这些一流球员利用新规则,在合同到期后纷纷“零身价”转投AC米兰、巴塞罗那等开得起高薪的豪门。
曾以“青年禁卫军”称号拿到欧冠的阿贾克斯队,此后一蹶不振。不过,这也导致更多的中小俱乐部开始注重青少年球员的收入和待遇:他们开始提供更好的条件和小球员签长约,保护自己的未来利益,这从间接层面促进了青训的发展。
无论如何,“博斯曼法案”在欧洲足坛卷起了滔天巨浪。
但处于风暴眼中的那个人,博斯曼,过得怎样?
5
当欧洲法院的判决下来的那一刻,博斯曼正在比利时的一间小公寓里等待消息。
当律师告诉他“胜诉了”的消息时,博斯曼嚎啕大哭。
过去的五年,他过得实在是太辛苦了。
事实上,从他五年前递上诉状的那一刻起,他就成了欧洲足球圈的“不可接触之人”。由于长期只能混迹于低级别甚至业余联赛,博斯曼的收入连让自己吃饱饭都困难。
在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之后,他和妻子的矛盾升级,妻子最终带着孩子离开了他。而他在卖掉了自己的汽车等一切值钱的东西后,只能搬回自己父母家的车库居住。
在胜诉的宣判下来之后,博斯曼已经可以光明正大地转会到其他俱乐部踢球了,但并没有俱乐部愿意接纳他。
这不仅仅是因为很多地方足协和俱乐部把他视为“麻烦制造者”,更是因为这五年来因为打官司和为生计奔波,博斯曼的竞技状态已经严重下滑。
虽然他也只有31岁,但已经不适合再踢球了。
那么赔偿呢?
虽然博斯曼胜诉了,但直到1998年末,比利时足协才与博斯曼达成和解,向他支付了1600万比利时法郎(约合46.67万美元)的赔偿金。
这笔钱不算少,但扣除五年诉讼期间的律师费、生活费等开支后,其实已经所剩无几。
在之后的日子里,不善理财的博斯曼很快就花完了赔款的剩余部分,之后只能依靠比利时政府发放的低保救济金生活。
好在国际职业足球运动员联合会(FIFPro)还记得他做出的功绩,曾给予他一些财政援助(每月约2000欧元左右的津贴),但对于博斯曼来说,这些钱也是杯水车薪。
由于打官司期间巨大的压力和关注,他有了严重的抑郁症和酒精上瘾。
2011年,博斯曼甚至因为涉嫌殴打当时的女友而被判了一年缓刑(后改判社区服务)。他在法庭上辩解说,那就是酒精和长期抑郁造成的。
博斯曼不是没有尝试过投资。
他曾和人合伙,投资一门T恤生意,结果做出来的T恤只卖出去了几件,其中一件还是他当年律师的儿子买的。
那件T恤胸口印着一行字:
“Who is Bosman?”(谁是博斯曼)?”
(本文完)
馒头说
如果以后会把博斯曼的故事搬上大荧幕,开头的一幕可能是这样的:
比利时列日市郊区一栋破旧的房子里,夕阳西下。
一个年过半百,身材臃肿且谢顶的老人,打开电视,画面里是欧洲豪门俱乐部转会市场的最新动态播报,一个个大大小小的球星都身家上千万乃至上亿,各俱乐部竞争激烈。
然后他的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浑浊和疲惫,低下头,打开一罐廉价的啤酒。
门外忽然有人敲门:
“嘿!博斯曼先生!上个月的水电费该交了!”
确实,“博斯曼法案”改变了欧洲足球乃是世界足球的格局和经济收益分配,但博斯曼这个人,知道他故事的人却不多了。
当年的那场胜诉曾经让博斯曼以为自己会重新找回失去的一切——足球生涯、尊严、生活的希望。
然而,历史的车轮在碾过旧制度的同时,也将他远远地抛在了身后。
2015年,在“博斯曼法案”通过20周年的时候,很多媒体采访了博斯曼。
在接受英国《卫报》采访时他说:
“我做了一件好事——我给了球员权利。现在,赚钱的是他们。(I did something good,I gave players rights.Now,they are the ones with the money.”
而对于“博斯曼法案”,博斯曼很珍重,却也很痛苦,他在接受BBC体育采访时说:
“那个条款(博斯曼法案)是我的孩子。但我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……最后我一无所有。
(That clause(the Bosman ruling)is my baby.But I've paid a heavy price for it...I ended up with nothing.)”
但如果能有时间机器让博斯曼穿越回1990年,他还会和俱乐部打官司吗?
博斯曼曾多次回答过这个问题:会的。
所以其实事实很简单:
在当时的那一刻,博斯曼绝不是想要哗众取宠,也绝不会想到以后会有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法案。他当时只是一个普通的足球运动员,他想继续踢下去,他要吃饭,所以他勇敢地做出了自己的抗争。
至于结果怎样,他没想过,也想不到的。
诚然,“博斯曼法案”并非有百利而无一弊,随着时间的推移,这项法案也需要一系列配套方案辅助,才不会慢慢走“歪”,但总体来看,是利大于弊的,是推动现代足球更往前一步的一条重要法案。
所以博斯曼其实是立功的,虽然他自己其实没有分到多少羹,甚至还受到了牵连。
但博斯曼其实不是一个特例。像他这种,以小人物的身份推动历史进程而自身没有多少获益的例子,其实不少。
如果你有兴趣,可以搜索“米兰达警告”,“梅根法案”,“莉莉·莱德贝特薪酬法”,“林德伯格法案”,“马格尼茨基法”……等等等等。
他们都留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法案,但他们自己其实都没有从中获益,甚至有些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。
但这就是历史。
历史到底是由大人物书写还是由小人物构成的?
我觉得两者不能对立。
大人物的决策确实能在关键节点撬动历史的走向,但却离不开小人物的血肉支撑。
回顾历史,再宏大的决策,最终都需要无数小人物去落地;再惊天的变革,根源往往隐藏着小人物的挣扎与诉求 。
博斯曼是个小人物,哪怕留下了名字,依旧不能改变他是一个小人物的事实。
但正是因为有他这样的千千万万的小人物,历史才有了血肉,有了地基,有了前进的动力。
我更愿意相信,小人物的命运,才是历史的底色。
https://www.nytimes.com/2020/12/14/sports/soccer/jean-marc-bosman-ruling.html)"
作者:杏彩娱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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